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由“治”到“智”的农药执法蝶变

2024-03-21 11:17   云上松滋  

(通讯员 方华 赵艳丽)3月的春风扑面而来,乐乡大地生机盎然。近日,松滋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沿着“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脚步,全体出“征”,对全市341家农资门店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有限的执法人员如何实现由“治”到“智”的农药执法蝶变?

“普”字当先,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自2023年11月以来,对全市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批发商及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宣讲《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和我市允许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等法律法规精神,重点对甲拌磷、水胺硫磷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的要求进行了说明。该大队还结合“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主题实践活动,发放《规范农资经营告知书》等宣传资料500余份,普及农资打假知识,提高农民朋友的维权意识。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开展农药电子台账制度和销售实名制等要求宣传,引导农药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

“智”字先行,定点经营。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确保安全”的原则要求,松滋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资格,在全市批准设立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批发商3家、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门店21家。对符合定点经营的主体,授予“松滋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标示牌,实行亮牌经营。该大队运用 “农资管家APP ”,可适时、全方位对定点经营主体的农药购、销、存实行全程监管,让农药执法插上“数字化”翅膀。

“管”字为要,形成闭合。自3月以来,该大队执法人员围绕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契机,对24家定点经营主体和104家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检查。覆盖经营主体是否安装“农资管家APP”、是否严格执行实名制购买制度等内容。截至3月19日,责令限期整改门店22家,立案查处非定点经营门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3家,收缴甲拌磷、水胺硫磷、氧化乐果等农药40余件。

下一步,松滋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念好“三字经”,深耕执法赛道,守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农药执法加“数”前行。(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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