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全球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丨海洋之难:“威望号”油轮事件

2022-06-27 09:50   云上松滋  

位于西班牙连接大西洋东北角的加利西亚海岸,风光秀美,渔业资源丰富,不仅是西班牙度假胜地,还是海鸟和其他海洋生物重要的停留地及迁徙地。但是,这片美丽的海域也被称为“死亡海岸”,因为那里海上气候多变,沉船事故频发。特别是“威望号”油轮事件的发生,被有关专家认为是欧洲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海洋污染事件。更可怕的是,因为燃油是一种大密度、有黏性的混合物,比原油更具毒性,更难清理,沉入海底的“威望号”油轮残骸被认为是海底里的一颗“定时炸弹”,堪称加利西亚历史上最大的生态灾难。

回顾

2002年11月13日夜里,承载着7.7万吨重燃料油的希腊油轮“威望号”在经过大西洋所属比斯开湾的西班牙海域时,白天还是波光粼粼的大海突然变得波涛汹涌,高达8级的狂风如同闪电般冲击着海面,达到每秒钟28米的风速,掀起高达10余米的巨浪撞击着油轮,造成船体右侧与海里礁石发生剧烈碰撞被撕开一个长达35米的口子,一个油舱也被穿破往外泄漏了近5000吨油料,在距加利西亚海岸线约7公里的海面上形成一条长长的油膜带。

接到“威望号”求救信号后的西班牙政府迅速派来直升机将27名船员救到安全地带,并派4艘拖船将“威望号”油轮拖向外海,因当时风浪过大,无法进一步施救。在当地时间11月19日8时,“威望号”被大风吹往葡萄牙海域方向,在离葡海域约50海里处断为两截并下沉到3600米的深海里。

原因

“威望号”油轮事件的发生,固然有恶劣天气的因素,但油轮本身存在质量隐患。一是由于单壳油轮的事故发生率是双壳油轮的10倍,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际航运组织就要求各国航运公司报废单壳油轮。“威望号”是日本用劣质钢材建造的在1976年投入运营的单壳油轮,本该在1999年到期报废,但因为船主们的侥幸心理超期服役,最终酿成大祸。二是“威望号”的身世非常复杂,受利益驱动,“威望号”在沉没前的最后一次检查时曾发现船身有缺口需要维修,但船主们对此置若罔闻仍然多拉快跑,加之油轮航行于直布罗陀海峡沿岸港口停留时,当地航运部门均未再检查便批准放行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三是当“威望号”油轮第一个油箱发生爆裂时,船长第一时间向西班牙救援机构求援,希望他们能将船只拖引回港维修,却遭当地政府施压迫使油轮驶离海岸;随后船长又向法国和葡萄牙政府求助,但同样不允许油轮停靠其海岸,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

影响

“威望号”油轮事件的发生,致使西班牙北部500公里海岸上有179个海滩遭到重度污染,1万多只海鸟死亡,90多种海洋鱼类、贝类和珍稀动物从此不复存在。沉入海底的“威望号”油轮漏油,所污染范围已从西班牙北部海域扩散到法国和葡萄牙海岸沿线约3000公里,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长久的灾难,生态环境的恢复将需要长达几十年的时间。更令人恐慌的是,尽管有人说6万多吨燃油在海底低温中会凝固,但如此多的燃油总是一种危险。当时,荷兰一家权威打捞公司表示,这不仅是一个极其昂贵的行动,而且在世界上尚无先例。

根据官方评估,“威望号”油轮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4亿美元,清理费用高达120亿美元。沿岸有4000多渔民在此捕鱼为生,还有3万多人从事旅游、餐饮、运输业等,均因污染而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难以维持生计。西班牙政府在后续清污工作上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

“威望号”油轮事件后,欧盟吸取教训,修改了有关海运安全的指令,用以保护其交通海权权益。西班牙和法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精神,决定从2002年11月27日开始,严格限制任何载有石油原油、燃料油等易造成海洋污染的危险货物船只和船龄在15年以上的单壳船只通过两国的领海。2002年11月底,欧盟15国交通部长开会一致同意,2006年后禁止成员国运输公司用单壳油轮营运,并不准委托单壳油轮运油;对不顾安全在成员国海域造成生态灾难的船主及船上人员严惩不贷。

启示

“威望号”油轮事件只是海洋溢油事件的一个缩影,随着海上交通运输业的蓬勃发展和海洋石油资源的不断开发,海上溢油污染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一大难题。从海洋可持续发展角度回顾“威望号”油轮事件的惨痛教训,得到如下启示。

强化相关部门的安全责任链意识。一方面,要有强烈的职业责任心。因油船运输批量大、运距长,危险性比较大,出海前一定要做好检查,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在海运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行程气象条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在线安全监测、报警系统完整先进,及时监督船只的运行状态,并做好预警。另一方面,强化船员综合素质,定期开展防污染知识、技能的培训和船舶防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同时,还要严格事故调查,对违章操作引发事故的船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构建一体化的海上油污染应急管理机制。构建由预防管理、应急处置、后续管理三个阶段组成的一体化海上油污染应急管理机制,从而保证海上油污染应急管理的质量和效果。从预防管理阶段而言,各个涉海机关部门应重视对海洋环境的监控监管,对潜在的油污染危险进行监测预测和风险评估,借助预警警报系统和信息分享平台,制定多项应急预案并做好对应急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监测设备的购置更新等应急准备工作。从应急处置的阶段来说,应该构建高效一体的应急指挥中心和“企业、地方、政府”三道应急管理处置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实现各平台之间的信息互通,加强密切协作。加大对清污企业的扶持力度,重视专业清污人才的培养。从后续管理的角度而言,尽最大努力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弥补应急工作中的不足。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和应急管理评估机制,重视环境修复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以此保证海洋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完善我国船舶安全航行和污染防治立法。学习和借鉴国外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先进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采用国际通行的船舶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制度与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加有关公约与国际接轨,将国际公约具体化、国内化,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做出必要的修订。在坚持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和海洋环境法律体系统一性的前提下,完善海上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和制定全国性的船舶污染防治法规,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生态平衡。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2022年5月11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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